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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中南大学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校徽是学生的标志,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是学生购买火车票实行优惠的凭证。学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发给校徽、学生证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二、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佩戴,学生应珍惜、爱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不准转借他人,不准擅自涂改。

三、2006 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的规定时间内,只有完成了校园卡电子注册,方可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或年级办公室办理加盖注册专用章。未办理加盖注册专用盖的学生证无效。

四、2006 年以前入学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后三天内,学生以班为单位到所在学院或年级办公室办理本学期注册手续(在注册栏内盖章)。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学生证无效。

五、学生证不能随意更换。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时间、地点,经所在学院或年级办公室审查同意,方能补发(学生证还须登报声明作废)。学生证丢失后未及时进行声明和挂失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补发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教务处办理,并按学校有关政策收费。补办时间由各校区确定。

六、学生证乘车区间的到达站名,应填写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站名。学生家庭所在地发生异动,需要变更学生证上的家庭住址和火车乘车区间的,必须出示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和派出所证明,方能办理变更。

七、学生丢失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补发后又找到的,应将找回的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交回所在学院,再由各单位教务处注销。一个学生只能持有一个学生证、一枚校徽和一个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八、凡拾到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应立即交教务处或保卫部门。谨防他人利用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进行不法活动,损害我校的名誉和利益。

九、学生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必须将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交回所在学院,再由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注销,方可离校。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民主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