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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级自动化与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自动化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自动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王一军  阳春华

副组长:王春生       

  员:凌玉华  危韧勇  蒋朝辉    琎  陈明义 王晓丽 郭    孙妙平  陈科文

  书:万 辉  张巧丽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大类名称

分流上限人数

专业上限人数

自动化与电气类

自动化

239

249

电子信息工程

69

71

测控技术与仪器

95

1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06

209

智能科学与技术

104

107

三、专业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按照自主申请、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开展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此次专业分流。)

3. 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4. 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 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为参与分流的学生开展专业介绍。

2. 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意向在教务系统网上填报志愿(必须填满五个志愿)。

3. 分流依据原则:志愿优先,学生按照要求填报大类内所有分流专业志愿并排序;同等志愿下,根据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排序靠前的优先分流;同等志愿且排序相同情况下,按高等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4. 如第一志愿未能分流到相关专业,根据第二志愿再次进行分流,依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5天。

5.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321日: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为参与分流的学生开展专业介绍;

325-26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分流明细;

3309:00-4217:00:学生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后志愿不能更改,没有按时间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服从分配;为保证志愿填报安全性,填报时须设置密码);

43-10日:学院进行分流操作;

411-20日:学院将专业分流的学生调整到位,并公示5天;

421-25日:各专业分班;

426日:名单上报学校;

430日:教务系统更新分流学生学籍信息。

六、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自动化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自动化学院

2021319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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