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
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3012D313667C4277B8B91BA79F218F7C
关于转发《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指南详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525.html)。现将相关情况转发如下:
一、项目定位
为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泛联合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发起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以下简称“科学计划”或“SDIC”),共同开展面向全球挑战的科学研究,促进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2026年度,科学计划将发布两批指南,包括组织间合作及战略性研究两类。首批指南包括的国际合作机构有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FAPESP)、西班牙国家研究署(AEI)、蒙古国科技基金会(MFST)、泰国科研创新机构(TSRI)、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IIASA)。
主要资助方向和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详见原指南说明。
二、资助计划
(一)资助类型及规模
拟资助“能力培育项目”20项左右,“重点项目”35项左右,“合作交流项目”及“研讨会项目”65项左右。
“能力培育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培育合作关系,可开展包括合作研究、野外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研究活动。“重点项目”旨在资助中外科研人员在选定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解决区域性科学问题,促进提升地区的科研水平与世界影响力。“合作交流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开展能力建设,可开展包括互访、讲习/培训班等多种交流活动。“研讨会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召开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
(二)资助期限
1.“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限项申请要求
1.“能力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合作交流项目”及“研讨会项目”: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校内组织
基金委对于依托单位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15日16时。
我校申请校内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6时(提前两天做形式审查),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非集中期申报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申报政策咨询请联系科学研究部:
联系人:安 浩 0731-88877943
甘雪萍 0731-88830773
科学研究部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