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
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7A000E76B0154931BD58F9470111C69E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6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发布了2026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652.html。现将相关情况转发如下:
一、项目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每年分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资助。第1期在上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半年,主要资助2026年7月-12月的科技活动;第2期在下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一年,主要资助2027年1月-12月的科技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具体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或以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为目标的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曾经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类项目;(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5.“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项目完成后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战略研究报告或者管理研究报告,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战略与管理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
三、校内组织
基金委对于依托单位在线申报接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16时。我校校内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6时(提前做形式审查),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非集中期申报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申报政策咨询请联系科学研究部:
联系人:安浩 0731-88877943
甘雪萍 0731-88830773
科学研究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