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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提示
各二级单位: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师生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校把握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宣传教育与活动组织。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等文件要求,对做好学期末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1.各二级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以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大会、学生年级会议等形式面向党员干部、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开展科研诚信政策宣讲和行为规范教育。
2.各二级单位结合学术不端和学术不严谨等典型案例,以专题研究、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引导师生全面把握学术诚信与规范要求,强化科研过程的严谨、可追溯。
3.各二级单位加强毕业生科研诚信专项教育。重点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实验数据管理、成果署名规范等方面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恪守学术底线,杜绝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
4.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诚信政策宣贯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落实好监督和管理机制;分管科研的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具体工作,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做到人人有感、人人有责,推动学术诚信和规范意识入脑入心。
联系人:龙 瑶 丁时杰
工作邮箱:zndxxfb@csu.edu.cn
工作电话:0731-88877133
附件:1.科研诚信有关政策文件和参考资料
2.《XX单位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科学研究部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