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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6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602/t20260213_33917698.html),我校2026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医生全职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意向全职来湘工作。意向全职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4.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以及部分“两院”院士、战略科技人才等一定直接遴选名额。具体情形如下:
(1)“TS”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2名。在湘国家实验室基地创建单位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
(2)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实验室不能重复推荐。
(3)我省牵头组建的在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两年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但2025年已参与直接遴选或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4)上述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1)我省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上述项目财政经费原则上需1000万元(含)以上。
(2)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不占指标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除外。
(1)2名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名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已联名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院士是指:在湘建立院士工作站;担任我省牵头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两院”院士。
(3)相关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具有行业相关性。
(4)“两院”院士,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5)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等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牵头专家为第一责任人。
(二)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须符合申报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水平等审核。
3.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遴选对象,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4.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并由推荐专家实事求是出具推荐信。
5.通过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1.对科技创新领域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每个建设学科增加3个申报推荐名额;对科技创新领域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每个培育学科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对应学科内推荐。
2.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加2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市州科技局在对应领域内推荐。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市州主导产业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市州科技局在对应领域内推荐。
3.对2025年立项的院士工作站依托单位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建设期内的“111”基地依托单位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推荐。
4.对我省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四个重大科学装置”依托单位,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
5.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对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各增加1名申报名额,增加名额由相关省直单位、高校推荐。
6.长沙市增加3名,其余市州各增加1名技术转移人才申报名额,增加名额由市州科技局推荐。
7. 3名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竞争择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由被推荐人依托单位推荐,不占依托单位推荐名额。
8. 30周岁(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不占单位推荐名额进行申报,临床医学放宽至3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全职在站或2026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拟进站的立项时需已办理进站手续。
9.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特殊领域人才(详见申报系统)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1.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其他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类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青年人才、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同一申报年度1人只能申报芙蓉计划项目其中1项。各单位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1.我校有15个基础推荐名额,每个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可择优推荐1人,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1)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每个建设学科增加3个推荐名额,数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增加3个学科名额)、材料科学与工程(粉末冶金研究院增加1个学科名额,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增加2个学科名额)、冶金工程(冶金与环境学院增加3个学科名额)、矿业工程(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增加1个学科名额,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增加2个学科名额)、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增加3个学科名额);
(2)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每个培育学科增加1个推荐名额,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学院增加1个学科名额)、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学院增加1个学科名额)、临床医学(湘雅二医院增加1个学科名额);
(3)附属医院增加9个推荐名额,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湘雅口腔医院每个单位增加3个名额,经校内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9人;
(4)符合直接遴选条件的不占单位推荐名额,各二级单位需严格审查申报条件,并填报《附件4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
(5)其他增加名额或不占推荐名额的情形,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报,各二级单位需严格审查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及附件,不得弄虚作假。各二级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真实有效。
2.二级单位推荐:请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于2026年3月1日17:00前完成推荐人选内部公示,提交《附件1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PDF盖章版和Excel版本)、《附件2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申报简表》(Excel版本),符合直接遴选条件的提交《附件3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Word版本),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kangjianhua@csu.edu.cn。
3.专家评审:科学研究部根据湖南省科技厅指定推荐名额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形式另行通知。
4.系统填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请确定推荐资格的申请人2026年3月12日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0731-88988087、88988516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科技云平台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亢建华(0731-88836045)、王敏
附件3 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直接遴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