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4155505CFAD4456E86525B9027C08CF9
中南大学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部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一批部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 1 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确需联合建设的联合单位不超过 3 家,并明确联合建设方案及各单位职责分工、人员投入、经费保障等。
2.研究方向须符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实验室布局方向。
3.已连续运行 2 年及以上,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实验仪器和设备国内先进,科研队伍专业能力突出、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国内领先。
4.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须全面涵盖建设指南(见附件 1)明确的研究内容。
5.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需提供联合建设方案(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人员投入、经费保障等。
二、有关要求
1.已经是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不得重复申报。
2.1 名固定人员原则上只能参与 1 个部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鼓励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担任部科技创新平台主任。
3.申报材料中使用的项目、专利、标准、奖励等各类资料统计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报表数据、文字资料及有关附件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申报程序
1.我校有 1 个交通运输部重点实验室推荐名额,每个二级单位限申报 1 个实验室,科学研究部根据二级单位申报情况统筹遴选后向交通运输部推荐。
2.请相关二级单位认真谋划、积极申报,于 1 月 18 日前向科学研究部反馈申报意向,并将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 2)发送到 kangjianhua@csu.edu.cn。
3.如有问题,请咨询交通运输部办公厅:010-65292869,科学研究部:0731-88836045
附件1:交通运输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第一批)
附件2:交通运输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模版)
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