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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自查与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875A2C3AB43A4459AC991E2D9484DA5F

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自查与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并整改经费使用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现对近五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经费自查与问题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 年至 2024 年度已结题和 2025 年度执行期满拟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清单已反馈各二级单位),该自查范围为有关上级项目管理部门拟赴我校经费监督检查抽查项目范围,其中重大重点人才类项目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自查要点

检查范围为项目经费执行的情况,重点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自查问题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金管理情况

1.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的情况;

2.是否存在设置账外账的问题,专项经费是否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项目结算金额与账面支出金额是否一致;

4.是否按计划任务书及合作协议约定拨付合作单位资金;

5.是否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

6.是否存在其他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存在编报虚假预算的情况;

2.是否在直接经费中列支与本项目不相关支出,比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或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

3.是否在直接经费中列支应由教育经费承担的学生培养(如: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和科研经费博士培养经费)或论文答辩等费用;

4.是否存在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的情况;

5.是否存在委托不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或经营范围不符的单位进行测试化验加工的情况;

6.是否存在以测试化验加工名义转包科研任务,以隐瞒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以虚构或增减测试化验加工项目、提高或降低测试化验加工标准,以预存测试化验加工费用等方式,变相转移、套取资金的情况;

7.是否在仪器设备购置、试制、租赁、维护、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浪费、无正当理由的闲置或重复、排他性占用的情况;

8.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实验研究,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付费获取实验研究数据的情况,因不具备条件而委托第三方进行实验获得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第三方调查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开数据库数据除外;

9.是否存在列支购买论文、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等费用的情况;

10.是否在直接费用中列支打印纸、硒鼓、U盘、个人计算机及配件等通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费用,列支日常办公用的水、电、气、暖、通讯费、邮寄费、房屋租金等支撑条件费用;

11.是否超标准发放劳务费,包括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是否超范围发放劳务费,包括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发放专家咨询费;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回收劳务费的情况;

12.是否在直接费用中列支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费用(比如买手机、个人通讯费、高铁特等座、春节期间差旅费)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

13.是否在直接费用中列支论文润色、编辑、翻译或修改等费用;是否在依托单位制定的掠夺性期刊预警名单上发表论文并列支发表费用;

14.是否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知识产权费用,包括知识产权代理费;

15.是否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16.是否存在项目资金在原依托单位违规使用的情况;

17.是否存在项目资金在合作单位违规使用的情况;

18.是否存在结余经费违规使用的情况;

19.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渠道不一致的情况;

20.是否将其他项目的支出调账到本项目;

21.是否存在长期借款不及时冲账的情况;

22.是否存在项目执行期间经费执行率低于50%的情况;

23.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等不符合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原则的行为。

三、自查方式

自查主体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计财处、科研部配合查询各项目立项、经费执行、报账凭据等资料。

四、整改要求

1.时间期限:通知发布起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调账整改。

2.整改措施:对于 2021 年至 2024 年 12 月执行期满已办理完结题的项目,本次自查之后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预案,届时配合上级项目管理部门来校监督检查。

对于 2025 年 12 月执行期满拟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自查之后,如存在上述违规或不合理支出,立即办理经费调账或个人退款。《中南大学科研项目调账申请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会做好自查,在上级有关项目管理部门来校检查前,做到整改到位。

项目负责人作为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认真抓好此次自查工作,务求实效,对于整改完成的项目如再次在经费监督或其他经费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专项核查,并通报相关部门。对于隐瞒不报或自查整改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从重严肃查处。

六、联系方式

科研部 安老师 88879581

计财处 李老师 88836122

科学研究部 计划财务处

2025 年 11 月 10 日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民主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