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29987E2BB1134F5490238E3180B95A66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5〕95 号)要求,《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 1)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 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 0 到 1 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鼓励提名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2. 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完成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对于曾担任领军技术专家的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的,提名者应严格甄别其任职期间的科技成果。
3.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规定对候选人(完成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候选人(完成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4. 提名者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5. 提名者应当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打招呼”“跑找要”等各种干扰评审的行为,引导监督被提名者及所在单位恪守学术道德、遵守评审纪律,持续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维护评审公正性和严肃性。禁止利用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权限进行各类营销、中介、代理等营利性活动。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专著应当于 2022 年 12 月 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即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2. 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 10 年及以上。提名青年英才奖的候选人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前应在本省全职工作满一年,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男性应于 1984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女性应于 198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省科技进步奖“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组”项目所有完成人均应提交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 2022-2023 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 2024 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5. 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委员职务。
6.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成果只能参加同一年度一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团队、人选)的提名。
7. 同一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8.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9. 在确定提名等级时,可填写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 5 个选项的其中一个。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在选择提名“一等奖”基础上加选提名“特等奖”(需先征得 3 名行业内院士同意)。
10. 实行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
11、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自然科学奖各等级可填报完成人数一般不超过 6 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 个。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可填报完成人数不超过 12 人,完成单位不超过 7 个;二等奖的人数不超过 9 人,单位不超过 5 个;三等奖的人数不超过 7 人,单位不超过 5 个。
12、附件所列验收、鉴定、评价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主要完成人。
1.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 有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 有可能影响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的;
4. 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6. 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省级以上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2)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各奖种提名书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团队、人选)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落实科研诚信责任要求,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负提名审核责任,候选人及所在单位、候选项目(团队)完成人及完成单位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 19 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二级单位遴选提名:学校实行两级遴选提名制度,请各二级单位把好提名项目质量关,做好协调工作,同一评审组提名一等奖的项目不超过 1 项。所有提名项目必须通过二级单位教授(学术)委员会遴选,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报科研部。
请各单位在 8 月 6 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 3)和推荐公函(附件 4)原件一式 1 份报科研部,扫描件和EXCEL 电子版汇总表发至 kjccgb@csu.edu.cn,以“2024 年度省奖提名+二级单位”命名。
请务必及时通知到各意向申报的项目组,以 8 月 6 日晚24点为截止时间,逾期不再接受项目提名,不予补发账号。
2.领取登陆账号及线上填报:科研部根据汇总情况,于一周内向各二级单位发放项目推荐号和登录口令,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单独发放给项目组。各项目组可提前按照《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准备材料。
拟提名通用项目的,项目组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hunan.gov.cn:11081/stas/login.aspx,按照《通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提名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在线完成提名书填报和附件上传。为不影响后续纸质材料打印装订和学校提名推荐工作,我校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5 日 10 点,逾期后果自负。
拟提名专用项目的,项目组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板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3.校内形式审查:请项目组仔细阅读《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对应奖种的填写要求,对照《提名材料形式审查自查表》进行自查,该表将与项目推荐号和登录口令一同发放给二级单位。
拟提名的通用项目,请项目组在 8 月 28 日前在线提交给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拟提名的专用项目,请项目组在 9 月 1 日-2 日提交纸质材料和形式审查自查表给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
项目组收到形审反馈意见后及时补正材料,并于 9 月 2 日前完成重新提交。
4.提名项目公示:我校将统一对拟提名项目进行线上公示,项目第一完成人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附件 9)。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中南大学集中公示时间为 8 月 13 日-8 月 22 日。
8 月 12 日前,各二级单位收齐本单位项目公示材料和参与其他单位提名项目的公示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 kjccgb@csu.edu.cn,邮件标题为“2024 年度省奖公示-二级单位”,具体公示材料文件以“牵头/参与-奖种-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命名。
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流程按照《关于办理科学 技 术 奖 励 及 科 协 项 目 提 名 公 示 的 通 知 》(https://kxyjb.csu.edu.cn/info/1448/11100.htm)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
5.政审及科研诚信审查:8 月 28 日前,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项目所有完成人进行被提名候选人或项目(团队)完成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事项进行审核,填写《中南大学 XX学院关于 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相关情况核查说明》(附件 6)报送至我办。
以各二级单位汇总形式报送,具体提交时间为 9 月 6 日 16点前交至一办 401。
(1)提名材料一式 2 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的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合成 1 个 PDF 发送至kjccgb@csu.edu.cn,邮件名“二级单位-数量”,文件名“奖种-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我办统一刻录光盘形式报送。
(2)外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非我校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的公示无异议证明原件 1 套。
(3)知情同意证明:对于“七、主要知识产权与标准规范等目录”中列入的其他知识产权(含标准、工法等),未被列入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的其他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人、专利权人、作者及其单位等)的知情同意证明原件 1 套。专利和论文专著的知情同意证明为必备附件,需在纸质提名材料中装订原件(附件 7)。
(5)非涉密证明:通用项目(团队、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杰出贡献奖、青年英才奖候选人和创新团队奖候选团队需要候选人所在单位(团队第一支持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原定密机关、单位出具提名材料保密审查意见,明确提名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已脱密。保密审查意见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团队第一支持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原定密机关、单位公章。以上审查意见以纸质版形式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附件 8)。
专用项目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技术开发中心统一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专用项目提名函 1 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专用项目提名汇总表(含提名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奖种类型及等级、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1 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专用项目不得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填报,提名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认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填写、报送等各环节国家秘密的安全。
六、重要时间节点
请所有项目组严格按照我校作为提名单位拟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请勿以省厅及外单位发布的时间为准。
执行对象 |
事项 |
时间节点 |
提交材料 |
二级单位 |
二级单位遴选提名 |
8 月 6 日 |
提名公函和提名项目汇总表 |
科研部二级单位 |
发放提名账号密码和提名材料形式审查自查表 |
8 月 10 日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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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收取、汇总公示材料 |
8 月 12 日 |
本单位项目公示材料和参与其他单位提名项目的公示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我办邮箱,邮件标题为“2024 年度省奖公示-二级单位”,具体公示材料文件以“牵头/参与+奖种+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命名 |
科研部 |
校内公示 |
8 月 13 日-8 月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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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 |
提名情况上报校务会审批 |
8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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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二级单位 |
提交外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 |
8 月 28 日 |
二级单位汇总并提交项目所有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纸质版 |
项目组二级单位 |
提交校内形式审查 |
8 月 28 日 |
二级单位汇总并提交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的形式审查自查表纸质版。项目组在系统中完成整体项目提交,以便我部审查 |
二级单位 |
政审、科研诚信审查 |
8 月 28 日 |
提交《中南大学 XX 学院关于2024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相关情况核查说明》 |
科研部 |
向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学风建设小组办公室去函进行政审及科研诚信审查 |
8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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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汇总并提交军工办进行保密审查 |
9 月 1 日-3 日 |
每个项目都需要提交非涉密证明 |
项目组 |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 |
9 月 5 日 10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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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纸质材料报送 |
纸质材料报送 |
(1)提名材料一式 2 份,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合成 1 个PDF 发邮箱,邮件名“二级单位-数量”,文件名“奖种-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 (2)知情同意证明(备查件) (3)科技进步奖科普类科普作品。 (4)非涉密证明 |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