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F072D9EB9C394864B3C122A67EF449E4
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相关规定要求“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为按时完成我校计划书填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我校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资助项目名单已由学校科研部通知各二级单位,本次需要提交计划书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系统填报入口已经开放,基金委也已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批准通知书》,并根据《批准通知书》附件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内容,按专家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正文;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
电子版计划书通过系统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基金委审核通过之后,再报送纸质版计划书。电子版计划书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直至基金委审核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二、计划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包干制项目(青年、优青和杰青项目)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模板见附件3)。
(3)如项目有合作研究单位,要对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研究的任务及资金外拨情况等进行必要说明。如存在多个合作研究单位,请逐一说明。
(4)批准经费全部为直接经费,计划书中勿列间接经费预算说明。
(5)各项目开支用途及更多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详见《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附件4)。
(1)与申请书相比,不可自行降低、更改目标任务或约定要求,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不可更改参与人员信息;
(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版计划书,并检查纸质版计划书版本号(首页封面右下角)与基金委审核通过版本上是否一致。
(3)签字盖章页中需申请人和所有项目参与人亲笔签字,所有签字和盖章均需原件。
(4)打印申请书最后两页(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负责人和申请人需亲笔签字,合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分别附在两份计划书之后装订。
(5)装订:将计划书与申请书最后两页整理合并,普通装订、勿胶状。
(6)盖章:涉及合作单位公章的,由项目负责人先行办理合作单位公章。校内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学校公章由科学研究部统一办理。
(7)基金委将对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进行审核并加盖基金委公章。纸质计划任务书一份由基金委存档,一份返回学校存档。
1.9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计划书电子版,二级单位审核。
2.9月11日前,审核不通过退回的项目计划书,按要求重新修改后提交。项目负责人应密切关注计划书状态,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再提交工作,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
3.9月18日前,各二级单位审核报送纸质版计划书,不接受个人提交。未获得基金委网上审核的项目也按此时间提交纸质版计划书。各二级单位须用铅笔将附件1清单上的对应项目存档序号填在计划书的右上角(注意必须用铅笔)。
4.9月23日前科研部完成网上最后审核、并在纸质计划书上盖学校公章、出具公函后报送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由于计划书提交有时间严格限制,学校将严格按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如不按规定日期提交,科研部将不予受理。
1.是否双面打印(最后的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可单面)。
3.两份计划书后是否均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合作单位是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