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240045405D2940DBB29CC370E05948A0
关于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集中认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5]11号)、《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24]16号)、《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工作。
1. 9月22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及大数据服务平台”(网址:kyxt.csu.edu.cn)完成项目立项与经费认领。
(1)项目立项。通过平台中“立项项目→新增纵向一般”完成项目信息填写,其中,统计归属选择“科技类”、项目级别选择“省部级”、项目来源单位填写“湖南省科技厅”、是否存在间接费选择“否”、配套经费填写“0”、自筹经费填写“0”、上传实验室项目环评表(盖章扫描版,附件1)与项目任务书(盖章扫描版);其余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任务书内容填写;教育部统计信息中项目来源选择“省、市、自治区科技项目”,详细信息中课题类型选择“项目”;在项目文档栏中需上传①项目申请书(系统导出带水印版)、②任务书(盖章扫描版)、③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附件1)、④中南大学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2《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文件中附件1)、⑤联合申报协议(联合基金类项目若有则上传盖章扫描版;无合作则不上传)。数据提交成功后,可进行经费认领!
(2)经费认领。可在入账办理中进行经费认领,可用如下信息进行查询“摘要:湘财教指【2025】11号”,找到项目来款中点击认领;选定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经费认领界面:认领金额为项目批复额度、来款类型选择“直接经费”,其余信息按照流程指引及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完成后提交。(注:联合基金类项目请按照归口管理单位所下达经费批文进行认领)
2. 9月25日前,二级单位管理员(科研秘书)通过“科研管理及大数据服务平台”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经费认领的审核。注意事项:①保证本单位所有项目完成经费认领;②确认上传的任务书、实验室项目环评表、“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均为盖章扫描版;③确定认领经费额度与批复额度一致、认领人为项目负责人。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做好组织认领工作。
3. 9月28日前,科研部将在平台完成审核。
附件:1.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
2.《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
(中大科字〔2022〕33号)
科学研究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