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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 作者: 浏览次数:

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C422DE42ECF74652A411100C4E6B423E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附件1)要求,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渠道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2000年(含)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2)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仅为1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可由1名院士独立提名;

(3)第一完成人或院士:5人可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3、年龄要求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5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完成人年龄不超过70岁(195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回避要求

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侯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下称专用项目)仅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或地方政府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单位提名

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提名。其中,近3次参与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学会、行业协会及基金会本次可以提名。

二、候选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

(二)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四)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根据各个不同提名渠道的具体通知要求执行。

(一)分渠道提名

(1)专家提名,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

(2)提名单位提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自行生成各奖种提名号和密码。如提名专用项目,需联系奖励办确认提名号和密码。

(3)在获取提名号,确定提名资格之前,请各项目组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中具体奖种的要求进行填写。

(二)提名公示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三大奖候选者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

(1)公示方式。候选者所在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提名专家提名的,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候选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

(2)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

(3)上传或报送要求。公示情况须在网络填报截止前上传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的情况。候选者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专用项目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奖励办。

四、时间节点

根据各个不同提名渠道的具体要求执行。

1、校内推荐:各二级单位在5月23日16点前,将本单位2025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和PDF版报送至kjccgb@csu.edu.cn,PDF扫描件需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续对项目完成人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学术水平等情况审核工作需二级单位配合开展。

2、校内公示:根据国家奖励办要求,候选者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所有拟提名国奖项目,不分渠道,均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由项目负责人责成其他候选者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3。

请各项目组将公示材料于6月2日18点前发送至kjccgb@csu.edu.cn。我校确定推荐的项目以公示项目为准,如未参加校内公示,则视为放弃本年度国家奖提名工作。公示材料邮件标题为“提名渠道-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

公示时间:6月3日-6月7日

公示方式:学校官网进行线上公示

3、提名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各部委、省市自治区、行业协会、单位等提名渠道,以提名单位通知具体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雅忱 阮丽君 欧阳俊

联系电话:88830793 88836044

联系地址:第一办公楼401

科学研究部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公示内容

4、2025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民主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