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B5CF35025D89413E8DB4A74AAE048FB1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总体部署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的相关要求,为主动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全面提升我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质量,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与指南发布
根据科技部相关司局安排,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的通知公告中,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申报通知在中南大学校内通知中转发,请相关项目团队和负责人应根据指南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全部采用网络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工作流程如下图。具体可参见视频介绍:https://service.most.gov.cn/zxfw/?type=1
三、账号注册和项目授权填报
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青年科学家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团队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其他单位申报的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纸质版送至一办424并将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zhiyong@csu.edu.cn中,由单位管理员完成账号注册和项目授权。通过“科管服务”注册的用户也需要提供信息表以完成账号审核。
四、申报和组织实施注意事项
为细化项目申报工作,科研部编制了《中南大学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导手册(2024年度)》(见附件),包含申报环节的具体信息,请项目负责人申报阅读并作为申报参考。为避免重复提交附件,项目负责人需要在预申报阶段完成以下内容并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书中。
(1)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加盖承担单位公章、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协议参考模版详见指导手册。
(2)项目(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提供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4)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有效聘用证明。
(6)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伦理审批、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等内容的科学研究项目,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前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7)项目申报和执行过程中的数据汇交按照《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关于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据汇交要求和科学数据中心建设要求进行管理。
由于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申报超项会造成项目在形式审查中被初筛,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把好限项关。在正式提交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同一专项的同一指南方向牵头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有多个项目团队牵头、参与申报,将进行协商,必要时将进行校内评审,选出第一申报人。青年科学家项目同一专项的同一指南方向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科研用章,请从中南大学办事大厅中选择“学校行政印章(科研类)和校长签字章(科研副校长章)”,一律不再使用科研业务章。项目的执行周期、材料报送时间以专业机构要求为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根据以往申报经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会定期维护,在系统维护阶段,可以通过线下模版先行填报有关内容,同时密切关注系统的开放时间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项目立项和经费拨付的注意事项见附件3;项目过程管理的注意事项见附件4;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注意事项见附件5;相关模板和信息表格见附件6。
五、时间节点
系统开放填报的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项目负责人和参与其他单位申报的课题负责人需在专项正式指南发布后的7日内提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完成申报备案,未完成备案的项目不授权填报。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申报书的受理时间在申报通知明确标注,为做好校内形审工作并避免因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提交失败,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申报截止3天前完成申报书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填报截止前3日在系统中完成材料提交,并及时与科研部联系完成提交工作,确保项目状态为“提交组织推荐机构”或“提交专业机构”状态。未及时提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联系推荐单位,务必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智勇 0731-88836041 本部一办404
邮箱:xiaozhiyong@csu.edu.cn
附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2.中南大学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导手册(2024年度)
3.项目立项和经费拨付的注意事项
4.项目过程管理的注意事项
5.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注意事项
6.相关模板和信息表格
科学研究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