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C286AA8B75B04B0DA7CA972B2AE0432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 促进冶金、材料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4)60号〕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相关要求,中国金属学会现开展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推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6.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冶金、材料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7.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1、申请人可通过学校、中国金属学会分支机构、湖南金属学、同行专家实名推荐、青年科技工作者自荐等途径申报。我校限推荐2名候选人。
2、每位申请人应由不少于3名专家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至少2名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团队成员。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申报书(附件1);
(3)附件证明材料(整合成1个PDF 文件),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文、申请专利目录及代表性专利证书复印件、主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工业应用等。
2.请于2024年9月9日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邮箱,逾期不受理。
被托举人需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和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任务,接受年度检查评估,并按要求提供科研成果、绩效考核报告及项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等材料。
3.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