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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1)的规定,开展 2023 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女性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2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4 年 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即 1967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教育部给我校名额:青年科学奖 2 人,教育教学奖 2 人。各二级单位可推荐青年科学奖不超过 1 人,教育教学奖不超过 1 人。
(一)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 1),积极组织,经党政联合会遴选推荐。
(二)请各二级单位在 8 月 28 日前上交推荐意见表(附件 2-3,需二级单位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推荐书(附件 4-5)。
(三)科研部/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将申报账号和密码分发给通过遴选的候选人。
(一)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登录系统内填写。纸质材料两份(含一份原件),包括:推荐书和附件材料,推荐书请在学校完成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二)请候选人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系统内推荐工作。纸质材料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前送至相应联系人所在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79581/15973174843
联系电话:88879266/18390889991
联系邮箱:221163@csu.edu.cn
附件:
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意见表
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意见表
4.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5.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