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结果已公示,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受理报名于2018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开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3月31日之前在留学基金委网申系统提交申请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同
时在校内申请平台(studyabroad.csu.edu.cn)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说明)。去年曾在CSC系统注册并提交申请人员需重新注册。
请申请人员认真仔细阅读基金委官网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务必在3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提交, 凡错过网申截止日期的申请人员视为取消推荐资格。
2.提交纸质材料至学院公派项目负责老师:
网申提交成功后,所有申请人员于4月2日之前将一份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交至本学院公派项目负责老师(参见附件 “公派项目各学院联系人”),学院负责老师将纸质申请材料汇总于4月3日(三) 下午14:30-17:30交至国际处交流办(校本部图书馆20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纸质材料清单:
(其他项目网申材料清单请参考具体项目内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3). 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
4).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 学习计划(外文)
6). 国外导师简历
7).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相关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需双面打印,并在申请表首页粘贴照片、在尾页“申请人签字”一栏亲笔签名。请不要用订书针装订,可使用燕尾夹或回形针。
2) 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申请人在校内初审时已提交过的无须重复提交,如有更新,请将更新版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传系统,校内申请平台由二级学院老师审核通过。
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针对博士联培人员):该表评审内容经专家填写并签字,纸质版由各学院有关部门盖章,申请人将扫描件(PDF版)上传校内申请平台,由二级学院老师审核通过。
4) 《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将经导师/有关部门审核的意见内容录入到校内申请平台,由二级学院老师审核通过(详见附件说明)。
5) 其他材料:如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请联系留学基金委项目联络人落实是否需要另外提交对外申请资料的复印件。
3.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的相关说明
根据规定,凡符合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我校学生(不限公示名单内),均可于3月31日网申截止日前提交网上申请,纸质申请材料如上所述,另于校内申请平台补交 “国家公派项目(学生类)候选人情况表”(见附件“国家公派项目候选人情况表”)。
4.各学院公派项目负责老师注意事项:
请学院公派项目负责老师于3月31日之前登陆校内申请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并通过校审材料(适用于公示后提交攻读博士学位)、单位推荐意见、《国内导师推荐信》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汇总的纸质材料于4月3日(三)下午14:30-17:30交至国际处交流办(校本部图书馆202)。
提交纸质材料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本部图书馆202办公室)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18年4月3日(三)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731-88877845